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与供应链治理研究的文献综述

目前, 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制度已相对完善, 基本覆盖全国的监测网络在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 农产品的安全事件仍然接二连三地冲击着社会民心。政府监管是保障农产品安全的一种策略, 而农产品供应链上的生产者、加工者、销售者等共同努力也是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有效途径, 这是近年来学术界探讨的热点。

一、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与农产品供应链治理关系的研究

2 0 世纪90 年代以来, 农产品供应链从纵向协调逐渐走向深化。众多研究认为, 农产品供应链的紧密合作有助于提高农产品质量, 保障农产品安全, 交易成本经济学是研究的主要理论依据。如Maz e 等(2 0 1 )运用交易成本理论对农产品质量与供应链治理结构的关系进行分析, 认为有效的农产品供应链治理在降低交易成本和提高农产品质量方面效果显著。

Charl e S 等认为(2 0 0 7 ) 纵向契约协作不仅能够降低交易成本, 更重要的是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农产品的质量和价格的风险。

R ay n an d 等(20 05 ) 从交易成本经济学角度对农产品供应链的治理结构进行分类, 认为不同的质量保障的实施设计应与不同的供应链治理结构相一致。作者选择来自欧洲7 个国家的三个农业食品部门(加工的肉类、奶酪、水果和蔬菜) 42 个案例进行了实证研究, 结果表明, 案例中私人商标的供应链的治理结构接近层级制度组织, 声誉资本是主要的质量保障手段, 公共认证标签的产品的供应链治理结构更偏向市场治理。

国内学者戴迎春(2 0 0 6 ) 认为, 通过合同及垂直一体化等方式的有效整合, 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解决肉类产品的质量安全问题; 马晓杰(2 0 0 8 ) 认为实行纵向产业链整合既可以较低交易成本, 又能优化农产品结构, 有利于提高农产品质量。

汪普庆等(2 0 0 9) 也认为供应链的一体化程度越高, 其提供的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越高。对紧密合作的供应链有助于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原因, 韩燕(2 0 0 9) 认为供应链上的正向信息传递和逆向追溯有利于节约信息成本, 保证正向和逆向信息传递的通畅, 有益于品牌信号的塑造, 从而有利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把控。

王亚飞(2 0 1 1) 则认为产业链各个主体构成一种闭合的链条, 而链条内部存在关于质量安全的信息流, 相比其他开放和松散的组织结构更有利于提高其对质量信息的敏感度。

也有学者对有效保障农产品的质量安全需要供应链紧密协作的观点进行了质疑。如Al ta ir Di as deMou ra.et a l. (2 0 03 ) 运用多层案例分析法, 选择新西兰五种类型的肉类产品供应链, 研究了产品特性(质量) 与供应链治理结构之间的关系, 尤其探讨了更加严格的产品特性是否与更接近一体化的农产品供应链相关的命题。案例揭示由于新西兰牛肉和羊肉产业较为发达, 有效的农场和动物管理使农户在开放的市场中提供的动物都是高质量的, 尤其在肉质特点(如鲜嫩)、健康状况和动物化学处理等方面。

因此, 研究结果表明, 如果产业、部门或供应链有良好的基础设施和制度约束, 已经能支持传送高质量的产品, 就不必为此进行紧密的链的协作。

反过来也说明, 在缺乏产业发展支持的情况下, 则需要在企业间(企业与农户) 建立专门程序、一体化或更为紧密的关系来传送质量要求严格的产品。H .A .Ordonezetal. (2 0 0 6 ) 选择有机认证食品(Organic )、E U 一G A P 产品和阿根廷赫里福德(Herefore ) 育种协会标签牛肉产品三种类型的质量认证产品, 分析了质量保障与供应链治理结构的关系, 研究同样表明高质量的产品生产不一定需要采用趋近于完全一体化的治理形式。该研究成果对思考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多途径对策提供了有意义的启不。

二、关于农产品供应链上质量安全信号传递的研究

农产品的质量属性决定了买卖双方对拥有产品安全信息的不对称,Akerlof (19 7 0) 提出“柠檬市场” 的概念后, 认为通过提供担保、建立品牌等可以抵消逆向选择产生的市场失灵。有学者认为, 信誉机制也是解决农产品质量信息不对称的有效途径之一, 通过建立信誉机制能够形成一个独特的高品质、高价格市场均衡而不必由政府来解决农产品市场的质量安全(Grossman ,1 9 8 1)。Hueth 等(一9 9 9 )通过案例分析发现, 当质量测度不完全时, 价格机制也是质量高低的“ 显示信号” 。而农产品品牌也代表了其产品的质量内涵, 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有利于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孔祥智等,2 0 09 )。

Raynaud (20 02 ) 则认为, 品牌是最常用的质量信号。其次, 在欧洲的农业部门中起着重要作用的第二种类型的质量信号是原产地命名, 如受保护的原产地命名p D O (protected Denomination of Origin )和受保护的地理标志p G I (protected Geographical Indication), 而供应链的治理结构也是农产品质量信号的一种表达方式。除了通过市场建立产品质量信号传递机制, 政府设置的强制性质量标准是解决农产品供应链中信息不对称的重要措施(Unnevehr ,2003 ), 而通过结合市场准人、检查监督和安全标识三项制度可以节约信息揭示和管理成本(周德翼等,2002 ; 周洁红等,2004 )。

王秀清等(2002 )提出从供应链整体出发成立一个涉及农业和食品部门的全国统一权威机构, 促进质量信号的传递, 确保食品安全。刘建峰、李媛红(2006 ) 提出应用E AN. UCC 系统建立包含供应链管理、信息查询和职能部门监管三大功能为一体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平台, 实现全程质量控制。

三、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供应链可追溯系统的研究

针对农产品供应链各成员之间信息传递不对称的现象, 一些学者提出从市场需求及农产品本身的特性出发, 结合网络信息技术, 建立农产品信息可追溯系统来控制农产品质量安全及其他相关属性的信息不对称问题。HobbS (2 0 03 )通过对农产品供应链的实证分析得出溯源在能够降低生产风险的同时保证农产品质量, 并且在降低交易成本、促进法律责任生效和降低消费者的信息成本等方面也有重要作用。Linus U .OPara. (2 0 02 )认为农产品供应链中可追溯系统的前后跟踪功能是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工具。E .W .Schuste r 等(2 0 07 )提出在供应链中采用无线射频识别技术(RFID )对农产品从生产到消费进行跟踪查询, 以保障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国内学者杨磊等(2009 ) 提出利用R FI D 技术建立畜产品供应链的可追溯控制系统, 从而实现对畜产品信息的追踪溯源。

四、关于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供应链治理结构设计的研究

Hudson (2 0 0 1 ) 通过理论和实证分析对供给链中的契约协作进行研究, 认为供应链各成员之间通过契约进行合作能够保证农产品的安全生产。威廉姆森(2 0 02 ) 提出纵向一体化治理结构是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长效机制之一。Fearne (2 0 03 )、 Hornibroo k, Fearne (2 0 0 5 )对于英国牛肉市场的研究表明, 牛肉生产的纵向一体化能够提供有安全保障的农产品。

Gaetano ,Martino (2 0 0 7 )对食品安全战略与供应链治理抉择之间的关系进行了研究, 认为为提高食品供应的安全程度, 混合的组织形式将是有效的选择, 合同安排就是一种混合形式。而设计良好的质量安全合同能够有效排除市场上的非安全交易行为(wu ,2 0 0 3、starbird ,2 0 0 5 )。

国内学者也认为, 合同农业模式在保障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发挥着积极有效的重要作用(胡定寰,2 0 0 6 ; 汪普庆、周德翼,2 0 0 7 )。甘庭宇(2 0 0 5 )提出加强农产品生产的源头管理, 培养农户自我监控能力, 发展“公司+ 农户” 的生产模式来进一步完善农产品生产质量监管体系。另外, “ 超市+ 龙头企业(合作组织)+ 农户” 的供应链治理模式也能够很好地保障农产品质量, 同时有利于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水平(胡定寰等,2 0 06 )。

五、述评

综合国内外的研究来看, 在从农产品供应链视角来探究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方面学者们已形成共识, 对交易成本经济理论视角下农产品供应链混合或接近一体化的治理结构有助于农产品质量提升的原因解释比较清晰, 但对于如何设计改善链的治理机制, 激励各方为提高农产品质量努力的内在机制还有待于进一步深人研究。

参考文献(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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