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货质押具有以下特点:
第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金融机构不得从事除金融服务以外的其他领域的经营活动,因此必须由借款人之外的第三方( 仓储公司) 提供担保物仓储服务才能顺利地实现对动产的占有。通过仓储公司来出具以相应金融机构为寄存人的进仓单,并且及时准确地交付对应的金融机构,同时担保物并不被金融机构直接占有,而是通过仓储公司对货物进行间接管理和占有。
第二,对应的金融机构不仅没有能力而且也不可能实际监管或者控制相关的担保物,必须受到存货质押贷款合同以及存货监管合同约定的限制,从而才能实现对寄存在仓储中心的担保物提供仓储、监管服务。
第三,用于担保的货物来自于钢贸企业,而这些货物对钢贸企业本身的产销供应链运行有重大的影响,因此为了保证钢贸企业能够顺利还款,必须要求金融机构在实现对质物占有的同时尽可能降低对借款人也就是钢贸企业正常产销活动的影响,而且同意钢贸企业在受到监管的期间可以经过允许提取或变更相应的货物。可见存货质押的担保物具有变动性特点。
( 二) 存货质押融资业务模式的不足
因为传统的存货质押业务自身存在着信息资源劣势、信息不对称等不足之处,因此制约着存货质押业务的发展。
第一,缺乏资源整合能力。由于单一的第三方物流( 金融仓储监管) 公司无法全方位掌握融资的钢贸企业、金融机构以及物流同业的信息,且不会为了客户利益的最大化而将其仓储业务转让给更适合的物流同业,因此第三方物流公司缺乏提供存货质押融资业务最优化方案的资源与专业能力。所以在开展传统的存货质押业务时难以根据钢贸企业的融资业务的具体状况提供相应的最优配套服务方案,并以此来降低钢贸企业融资成本,实现专业化配置。第二,信息不对称导致道德和操作风险。融资业务中的违规违法操作得以存在的主要原因是受人工操作和人为因素的影响,信息数据在收集、整理、传递等业务操作过程中失真程度较高。存货质押融资业务的最大风险不在于信贷审批中的内部控制,而是在于贷后管理中的违规操作或是违法行为。由于第三方物流内部信息化程度低,与金融机构和客户之间信息交互不对称、不透明,因此在内部管理薄弱的情况下,各方容易在利益的驱动下违规操作,造成操作风险,甚至是道德风险。
第三,三方利益难以协调。由于融资的钢贸企业、第三方物流企业、金融机构之间的利益难以协调,因此,由三方合作共同建立起一个信息共享平台来降低信息不对称所导致的操作风险和道德风险是难以实现的。
第四,由于建立信息共享平台的成本高,以及需要以强大的信息技术能力为后盾,因此由融资的钢贸企业、第三方物流企业、金融机构等独自建立信息共享平台也是不现实的。
存货运输成本较高,因此存货质押融资大部分需要将存货交给第三方仓库管理。但是存货质押的第三方仓库管理有其不足。另外大宗原材料物资的库存管理难以到位,出现一定的库存量不匹配,使得规范管理困难。
基于存货质押融资的角度分析,应该选择便于规范管理的商品进行存货质押融资,比如市场消费品、服装、家居等,而不选择大宗物资。第三方仓库选择规范有实力的物流企业进行管理,使用输出监管,并且运用信息化的手段对监管实现远程控制,这样才能使钢贸企业的融资风险降到最低。
四、基于预付账款融资的视角分析
( 一) 预付账款融资模式分析
目前,应用最为广泛的预付账款融资的模式主要是先票( 款) 后货模式、未来提货权质押融资模式、未来货权质押开证模式这三种。不论是以上哪种模式的预付账款类融资业务,必须要求对相关的贸易项下的商品( 包括各种种类的货物) 具有实际的控制权,银行才能给予授信,其中也包括对于因商品采购带来的资金流动同样具有相应的实际控制权才能给予授信。一系列的条件包括要求签署相关的协议; 当实现相关的控制后,必须通过银行进行借款企业贸易项下的结算等。
( 二) 预付账款融资风险分析
第一,保证金风险。足额保证金是重要的保障,当提货申请时,只有在先将相关钢贸企业的资金从结算账户转入到保证金账户之后才可办理相关提货手续,否则就会导致风险的发生。
第二,赎货时间风险。主要有三个方面,首先当银行承兑汇票开出后,融资的钢贸企业的销售是否正常进行,其次相关的客户能否将仓库中的货物及时地提取,最后提货是否有滞后现象。
第三,账实相符风险。由于对于未来货权的质押具有动态的不可确定性特点,因而其相应的风险敞口也在不断变化。
第四,监管公司信用风险。引入了第三方机构———监管公司后,可以通过严格的执行监管从而使资产能得到有力的保障,但是也存在出于利益考量不按照业务要求进行操作的风险。
五、结论与建议
( 一) 重视封闭运作现金流以及短周期风险控制
预付账款类贸易融资业务应该重视钢贸企业贸易背景的真实性核实以及其相关钢铁贸易的连续性的贯彻,注重其贸易对手的规模、信用、实力,提示钢贸企业的交易对手客户可能存在的违约可能性以及相应的违约成本; 重视封闭运作现金流( 资金票据由融资银行直接付给钢贸企业的交易对手,并直接由其直接从钢贸企业的交易对手处收取相应的贸易单据) 从而实现相关的钢贸货款的自偿性; 在钢贸企业融资的实践中首先是要衡量评估后选取具有潜力和资源型的优质钢贸企业,其相关贸易份额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而且其上游厂商为信用良好的企业; 其次是必须要核实相关的情况包括整套的相关合同、贸易往来的单据等,从而保证钢贸企业其贸易的交易真实背景和时效性; 最后操作的封闭性,可以让银行把授信直接依照整个贸易链条从而给予钢贸企业的上游厂商,实现对相关融资的钢贸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以及对整个贸易流程密切跟踪,从而为顺利按照计划进行贸易流程奠定基础。
( 二) 注重质押物选择以及基于大数据的供应链异构整合
一套健全质押权管理机制,必须从质押物选择的品质保障,仓储保管的安全性,到价格分析的准确性等贯穿一致,才能将质押物变现的风险降至最低。因此对于钢贸企业的融资质押物的选择,应该以钢贸企业相关的基础钢材、大宗钢材为初级品和重要中间品或市场需求大的钢材种类的产品为主,具有相应的稳定属性、较低的保管条件、较强的流动性和变现性钢材商品作为钢贸企业融资的相应抵押物。在购销合同中严格约定对具体钢材商品的具体品质要求,根据钢材质押物的不同选取相应专业保管的仓库,并且购买相应的商业保险。还将风险考核函数引入到钢贸企业融资质押物中,设置合理风险率和警戒数值,规定融资钢贸企业以及银行应承担的责任,从而降低钢贸企业融资的风险。同时,运用大数据技术整合供应链不同节点的数据结构,用于构筑供应链信用体系,实现银行风险控制管理的创新。这样的管理方法可以使传统银行客户的“属地化线下接触”的渠道,改变为“异地网络化”的接触渠道。
( 三) 执行会计审慎性原则和健全质押物价格跟踪机制
钢贸企业的融资必须选取具有较高市场价格透明度的钢材产品作为质押物,与融资的钢贸企业健全价格跌价补偿机制。当作为质押物的相应的钢材产品价格下跌幅度超过约定的范围时,融资的钢贸企业需尽快提高保证金的数额; 规划价格走势图,建立相关的钢材产品价格变动模型和相应的数据分析模型,设置价格变动风险率,及时通过跟踪市场价格的变化来判定钢贸企业的质押物价值的变动趋势,当相应的价格跌幅超过5% 时,必须高度关注; 如果已经超过10%的价格波动幅度,融资的钢贸企业必须及时地不附加任何条件补充保证金。同时,通过平时预警预报工作的贯彻,密切掌握相应钢材产品质押物的市场供求关系、购销渠道、替代品变动情况等,从而掌控其变现能力的最新情况,制定相应的最为合理的措施来降低钢贸企业的融资风险。
( 四) 完善操作流程和综合防范体系
完善操作流程,加强建设融资银行风险管理的内部控制机制,完善管理操作流程将对钢贸企业的预付款类贸易融资业务进行集中管理,并且相对独立钢贸企业的预付账款贸易融资业务的各个操作环节,按规定严格进行各项操作。完善独立的内部稽核监督体系,保证其独立运作。规定融资钢贸企业的实际控制人对融资钢贸企业在融资银行的授信提供个人无限责任担保。完善综合防范体系。严格制定融资钢贸企业的准入标准,确保其具有较高的钢贸交易能力以及自我清偿债务能力。加强对第三方监管公司的准入和监管,确保融资银行对钢材贸易项下钢材货物的转移占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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