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家的精神品质和价值规范

中国科学家在民族百年复兴路上,传承传统知识分子的家国情怀,践行科学救国、报国、兴国、强国的初心理想,形成了与西方科学家迥然不同的精神气质,塑造出宝贵的中国科学家精神。科学家精神是建设世界科技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强大力量源泉之一。

2019年5月,党中央专门出台《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要求大力弘扬“胸怀祖国、服务人民的爱国精神,勇攀高峰、敢为人先的创新精神,追求真理、严谨治学的求实精神,淡泊名利、潜心研究的奉献精神,集智攻关、团结协作的协同精神,甘为人梯、奖掖后学的育人精神”。

2020年9月11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科学家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习近平指出,科学成就离不开精神支撑。科学家精神是科技工作者在长期科学实践中积累的宝贵精神财富。科学家精神是胸怀祖国、服务人民的爱国精神,勇攀高峰、敢为人先的创新精神,追求真理、严谨治学的求实精神,淡泊名利、潜心研究的奉献精神,集智攻关、团结协作的协同精神,甘为人梯、奖掖后学的育人精神。新中国成立以来,广大科技工作者在祖国大地上树立起一座座科技创新的丰碑,也铸就了独特的精神气质。

科学家是一个泛称,广义上指使用系统化的活动来发现新知识的人。狭义的定义指使用科学方法做研究,并且在一定的领域取得重要影响或者贡献的科研工作者。 科学家一般是某个,或者多个科学领域里的专家。成为科学家的标志是首先成为一名独立的研究者,也就是说一个科学家必需有参与科学研究、发表、交流等活动的自主性。这种自主性是和成果挂钩的,如发表文章、获得专利权。

科学家,或者以“自然哲学家”作为一种社会角色的出现,是科学革命带来的结果。英国皇家学会(The Royal Society)推动了科学共同体的形成;19 世纪,分科学会的建立(例如,1841 年英国皇家化学学会成立,1865 年伦敦数学会成立,1874 年英国物理学会成立)进一步推动了科学的体制化。1840 年,英国皇家学会会员惠威尔(W.Whewell)最先使用“scientist”(科学家)这个名词[1]。科学家的精神特质可以追溯到古希腊,在科学革命时期逐步成型;相应地,科学也开始在西方文化中占据较为核心的地位[2]。在科学体制化完成后,科学家精神基本成型,呈现出求真唯理、增进福祉、协同合作等特征,并形成与其他社会角色相比独特的精神气质和价值规范。

求真唯理传统

从古希腊米利都学派开始,希腊哲学家就逐渐形成发现自然、探索真理的传统。泰勒斯、阿那克西曼德、阿那克西美尼等米利都学派,以及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师徒都勇于质疑老师和权威,坚持真理至上的观念传统。苏格拉底追求的是公众认可的、普遍有效的确定性知识,只有这种永恒的确定性的知识才被苏格拉底认为是真正的知识[3]。柏拉图对完美的理念世界进行探讨,认为现实世界是理念世界不完美的摹本,力图去寻找理念世界中不变的、完满的真理。亚里士多德在他的逻辑学中对名词、命题进行深入探讨,提出了作为推理主要形式的“三段论”。亚里士多德的名言——“吾爱吾师、吾更爱真理”已经成为鼓励科学发展的不竭动力。不唯上、不唯书,只唯真、只唯理,这种求真唯理传统始终成为科学家精神的核心要义。

增进人类福祉

源于在问题、方法和传统方面对希腊科学的继承,近代科学发端于欧洲文艺复兴时期,解决了希腊科学之后遗留近 2 000 年未曾解决的问题,呈现出波澜壮阔的发展过程。哥白尼、伽利略通过对托勒密体系和亚里士多德力学的质疑,建立起新的天体力学。1687 年,牛顿发表的巨著《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被誉为科学革命的顶峰。在提出“知识就是力量”的培根思想和认为“与科学存在亲和性”的清教精神影响下,1660 年皇家学会成立,科学家逐渐成为一种新的社会角色。18 世纪,科学革命的成果被传播到空前广泛的范围,被应用到每一个可能的方面,以期改善人类的生活。正是意识到科学能够增进人类福祉,科学和科学家开始受到广泛关注。科学家精神在求真唯理之外,增加了以勤奋的科学实践来提升人类生活状态的内容。惠威尔提出,科学家“在尊严方面他享有传统的哲学家、神学家和文学家的同等地位,在实用性方面他比这些传统角色优越”[4]。科学家成为受到社会尊敬的职业,也承担着越来越大的社会责任。

独有价值规范

20 世纪 40 年代,科学社会学家默顿(R. K. Merton)认为近代科学的兴起与科学特有的精神气质有着必然的联系。默顿[5]系统论述了科学具有的社会规范,提出了以普遍性、公有性、无私利性和有组织的怀疑性为主要内含的“科学的精神特质(ethos)”,“是指约束科学家的有情感色彩的价值观和规范的综合体。这些规范以规定、禁止、偏好和许可的方式表达。它们借助于制度性价值而合法化”。

科学规范可以分为 2 个层次。① 基本规范,即与其他社会规范的基本层次相同。② 特定规范,也可以分为科学家所内化的科学精神和科学作为一种职业所外化出的科学职业规范。内化的科学精神是规范中的价值层面,从默顿首先提出的“科学的精神特质”到后学院时期齐曼(J. Ziman)提出的归属性、局部性、权威性、定向性和专门性的科学范式。外化的科学职业规范是科学核心价值制度化表达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论文发表和承认标准、科学奖励与评价体系、项目申请制度等。科学家的这些特定的价值规范和职业规范,与政治家、企业家、军事家的价值规范和职业规范存在很大差别,呈现出求真、求实、合作、协力等诸多特征。

(摘选自:李斌. 百年复兴与科学家精神的形成[J]. 中国科学院院刊. 2021,36(06):692-697.)

参考文献:
[1] 陈光. Scientist一词的社会承认——纪念惠威尔提出Scientist一词150周年. 科学, 1990, 42(3): 171-175.
[2] 李斌. 科学成为“公众知识”——18世纪英国的科学与文化. 自然辩证法通讯, 2010, 32(6): 82-89.
[3] 文德尔班. 哲学史教程(上卷). 罗达仁, 译. 北京: 商务印书馆, 2010: 132.
[4] 本-戴维. 科学家在社会中的角色. 赵佳苓, 译. 成都: 四川人民出版社, 1988: 331.
[5] 默顿. 科学社会学. 鲁旭东, 林聚任, 译. 北京: 商务印书馆,2010: 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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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引用: 科学家的精神品质和价值规范. 思谋网. https://www.scmor.com/view/7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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